乐鱼体育平台关于印发《山东省第21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为全面贯彻落实习总在庆祝中国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山东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安排部署和《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关于山东省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分工方案》有关规定,定于2021年9月在全省开展第21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总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途径,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为抓手,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目标,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月活动,充分展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新成就,不断推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开遍齐鲁大地,为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走在前列,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举行宣传月集中启动仪式。8月底或9月初,在济南市南部山区九顶塔民族欢乐园举行山东省第21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启动仪式。
(二)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深刻理解和认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显著优势的意义、时代意义和现实考量,认真做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中办发〔2018〕65号、鲁办发〔2019〕12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教育引导各族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使之成为全省各族群众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新征程上的共同意志和根本遵循。
(三)宣传宣讲群众身边的民族团结故事。以“永远跟党走”为主题,组织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特别是进京参加庆祝中国党成立100周年大会的模范代表,深入基层宣讲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事迹。深入挖掘群众身边的好人好事,用身边的一个个“微故事”影响和带动各族干部群众,唱响山东民族团结进步好声音、讲出山东民族团结进步好故事、传播山东民族团结进步正能量。
(四)组织开展民族团结第一课活动。以中小学校及青少年学生为重点,在继续开展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活动试点和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利用秋季集中开学的有利时机,通过主题班会、模范人物报告会、红旗下的演讲等形式,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不断激发各族青少年的爱国热情和民族团结意识,把爱我中华的种子埋在每一个孩子的心灵深处。
(五)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品牌创建工作。按照《省民族宗教委关于创建城市民族工作“红石榴”品牌的通知》要求,积极探索在社区、学校、企业、机关、岗位、家庭和社会组织等乐鱼网站,打造党建引领、宣传教育、服务保障、文化交流、信息管理、沟通联络“六位一体”的服务管理模式,形成具有山东特色的城市民族工作“红石榴”系列品牌。
(六)举办全省少数民族文艺巡演和体育比赛。开展好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在全社会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精心组织我省参加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剧目省内巡演,举办全省少数民族毽球邀请赛,着力提高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竞技水平,搭建有利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平台和载体。
(七)启动民族团结和美家庭、示范岗位事迹宣传。以“小家”带动“大家”、以“小岗位”撬动“大团结”,围绕创建工作扩点拓面、提质提效和向家庭、岗位延伸,积极培育、宣传一批民族团结进步进家庭、进岗位的典型事迹,为全省首批“红石榴”和美家庭、“红石榴”示范岗位评选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是学习贯彻习总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和党的民族政策法规的重要内容,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载体,也是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完善工作措施,开展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活动。各级宣传、和民族工作部门要抓好牵头协调,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共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扎实开展。
(二)坚持因地制宜。各地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和工作重点,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不断丰富活动内容。要突出活动重点,统筹利用民族特色、地域特色、文化特色和行业特色等资源,打造工作亮点,形成活动品牌,扩大宣传月的社会影响力和宣传辐射面。
(三)注重工作创新。各地要结合新形势下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特点和规律,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有针对性组织各族群众能够参加乐鱼网站、方便参加、乐于参加的主题活动。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短视频、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新手段和新途径,讲好民族团结进步故事,传播民族团结进步好声音。
(四)做好工作总结。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乐鱼网站,及时做好信息宣传和新闻报道。各市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请于2021年10月15日前报送省民族宗教委民族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