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鱼网站“人民公社”大集体你从哪里来?农村人民公社从1958年时代一哄而起建立到1984年正式退出历史舞台,在我国持续了将近27年的时间,这种体制的主要弊端是平均主义“大锅饭”,严重阻碍了我国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是导致我国农村长达三十年发展缓慢的根本原因。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改革率先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获得突破,冲破了这种僵化的体制,目前,人民公社大集体寿终正寝,被家庭承包责任制所取代。
如果说,“全民大炼钢铁”、粮食高产“卫星”是生产领域中的“”,那么人民公社化运动就是生产关系领域中的“”了。人民公社化运动肇始于1958年初的小社合并为大社的并社运动;8月底中央局北戴河扩大会议后形成;至10月1日《人民日报》正式宣布“全国基本实现人民公社化”而基本结束。
人民公社化运动实际上是全国平均30个左右的高级社合并为1个人民公社、建立公社(相当于乡)一级所有制的过程,是农村生产资料所有制的一次巨大变革。中央推动公社化运动的初衷,是企图通过人民公社这一组织形式,使我国尽快进入主义社会。但公社化的实践证明,脱离社会经济条件的试验与变革,直接破坏既有的社会秩序、规则与价值体系,最终以良好愿望始,以空前灾难终。
1957年9月24日,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今冬明春大规模地开展兴修农田水利和积肥运动的决定》。很快,全国农村出现了兴修农田水利和积肥的。据统计,当时全国农民做了130多亿个工日,若以农村有1亿劳动力计,每个劳动力就做了130个工日乐鱼网站。这事实上是5亿农民的总动员。如此大规模的农田水利建设,不可避免地需要统筹考虑水利工程的规划与设计、水利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水利工程的投入与受益的对应关系等复杂问题。这就直接涉及相关农业合作社之间的经济利益。把几个、十几个甚至几十个合作社合并为一个大社,统一配置所辖区域内的各种资源,自然成为解决上述问题最简单易行的办法。
于是,1958年3月中央发布《关于把小型农业合作社适当地合并为大社的意见》,指出:我国农业正在迅速地实现农田水利化,并将在几年内逐步实现耕作机械化,在这种情况下,农业生产合作社如果规模过小,在生产的组织和发展方面势将发生许多不便。为了适应农业生产和文化的需要,在有条件的地方,把小型的农业合作社有计划地、适当地合并为大型的合作社是必要的。全国第一个大社﹣﹣河南省遂平县卫星农业生产合作社,就是在农田水利建设过程中,由嵖岈山周围27个高级社合并而成的。辽宁省只用一个多月就把全省9600个合作社合并成1461个大社,有83%的乡是一乡一社;北京、河南、河北、江苏、浙江、广东等省市也很快完成合并任务。
认为,大社不仅更有利于现代农业的普及与发展,而且还包含了主义社会的某些因素,是未来理想社会的基层单位。早在1953年,在《大社的优越性》一文的按语中写道:小社人少地少资金少,不能进行大规模的经营,不能使用机器。这种小社仍然束缚生产力的发展,不能停留太久,应当逐步合并。
那时我国的乡村中将是许多主义的公社,每个公社有自己的农业、工业,有大学、中学、小学,有医院,有科学研究机关,有商店和服务行业,有交通事业,有托儿所和公共食堂,有俱乐部,也有维持治安的,等等。若干乡村公社围绕着城市,又成为更大的主义公社。前人的“乌托邦”想法将被实现,将被超过。
7月,陈伯达在《红旗》杂志上发表《全新的社会全新的人》和《在同志的旗帜下》两篇文章,把对公社的设计公开化了:我们的方向,应该逐步地、有次序地把“工(工业)、农(农业)、商(交换)、学(文化教育)、兵(民兵,即全民武装)”组成一个大公社,从而构成为我国社会的基本单位。
和中央建立人民公社的目的,在8月北戴河会议上通过的《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中表述得更加清晰:
建立人民公社首先是为了加快社会主义的建设速度,而建设社会主义是为了过渡到主义积极地做好准备。看来,主义在我国的实现,已经不是什么将来遥远的事情了,我们应该积极地运用人民公社的形式,摸索出一条过渡到主义的具体途径;人民公社将是建成社会主义和逐步向主义过渡的最好的组织形式,它将发展成为未来主义社会的基层单位。
人民公社的名称是在河南、山东等省叫出来的。1958年8月,去冀鲁豫三省考察,沿途所到之处鼓励各地方办大社,并称赞人民公社名字好,说人民公社的好处是,可以把工农商学兵合在一起,便于领导。新华社和《人民日报》马上予以报道。人民公社随即在全国迅速普及。审定的《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是指导全国公社化的纲领,性文件。
关于公社的规模、体制等问题,《决议》规定:大社统一定名为人民公社;公社的组织规模,就目前说,一般以一乡一社、两千户左右较为合适;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其所有制在目前还是以采用集体所有制为好。但《决议》又强调:在人民公社的集体所有制中,已经包含有若干全民所有制的成分,这种全民所有制将在不久的将来逐渐代替集体所有制。另外,与《决议》同时推出、经审阅修改的河南省遂平县《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试行简章(草案)》,成为各地建立公社的模本与样板。
在和中央的积极倡导和推动下,全国一哄而起,在不到一个月内就基本实现了全国的“人民公社化”。截至10月底,全国共建立公社26576个,参加农户占农户总数的99.1%。这样,成立刚满两年的70多万个高级农业合作社就被这两万多个人民公社所取代。
人民公社的体制特征是“一大二公”和政社合一;分配领域中实行的是以公共食堂为核心的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在经营管理领域,实行所谓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
所谓“大”,首先是规模大。全国平均大约28个高级社并为一个公社。这就是说,这时的公社规模平均是高级社规模的28倍。若以当时的农村人口5.5亿计,每个公社约有2万人。其次是管理范围大。原来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只是一个生产管理组织,现在的公社不仅规模大,而且政社合一,兼管所辖区域内的工农商学兵(民兵)等各个行业和领域,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农村基层政权。
其一,公社掌控的经济资源和企事业单位比高级社多得多。随着规模的扩大,公社把其管辖区内的许多过去不属于高级社的企事业纳入了自己的权限之内,像商业、信用乐鱼网站、邮电等;另外,大公社还平调各生产队的生产资料,创办了一批直属公社的企事业。
其二,公社允许社员拥有的私有财产要比高级社少得多。比如:高级社允许社员经营家庭副业,公社则要求社员交出全部自留地,并且将私有的房基、牲畜、林木等生产资料转为全社公有。所谓政社合一,就是公社与原来的乡党委和乡政府合二为一,公社党委就是原来的乡党委,公社管理委员会就是原来的乡政府。显然,公社既是生产经营管理核算单位也是农村基层政权。
其次,公社的分配制度,是以公共食堂为实施主体、以平均主义为基本特色的分配制度,按照的说法就是“供给制加工资制”。供给制是指公社范围内无论男女老幼、贡献大小一律均等地获得基本生活资料。在温饱都无保障条件下的供给制,实际上就是人人均有权到公共食堂免费吃饭。这是供给制的主体,占去了公社可分配总额的60%~70%,甚至更高乐鱼网站。工资制则是在供给制分配之后,按照劳力的等级和贡献大小发放工资。工资制在公社的分配中只占很小一部分。很多公社公共食堂都难以支撑,工资只是名义上的,从未发放过。所以,当时中央号召的“供给制加工资制”的分配制度,虽被宣传为按需分配原则的体现,具有主义的因素,实际上就是人人免费就餐的平均主义。
三是基本生活供给制是根据经济条件和社员的消费情况确定供给范围,实行吃、穿、住等的无偿供应,即各种各样的所谓“包”。当时著名的主义试验点河北省徐水县,就实行了对社员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婚丧嫁娶的所谓“十五包”。
在此情况下,公共食堂在全国普遍兴办起来,共约265万个,在食堂吃饭的人占农村人口的70%~90%。
所谓组织军事化,就是按照师、团、营、连、排、班等军队建制把农民组织起来;所谓行动战斗化就是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按照军事战斗的方式部署调配劳动力,尤其是在兴修水利、“大炼钢铁”活动中,实行所谓“大兵团作战”。
所谓生活集体化就是兴办公共食堂、敬老院、幼儿园、缝纫组等公共事业,通过削弱家庭部分功能迫使农民的消费、养育、养老等事项“集体化”。
某些地方为了使生活集体化,甚至出现了合并村落和男女老幼分开居住,只允许周末过夫妻生活等荒唐事。上述大公社中的“三化”,强迫集体劳动,集体生活,完全打乱了农村既有的生活习惯和农业生产规律,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农业生产。
如果说“”运动的主要失误是提出了“超英赶美”等不切实际的奋斗目标,急于求成,那么,人民公社化运动最大的教训是在所有制关系上,超越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追求大而纯,急于向主义过渡。它们都脱离了中国当时生产力发展水平,违背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最终摆脱不了失败的命运。